Feeds:
文章
评论

重返博客第一记

很久很久没写blog了,以至于已经想不起来上次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MSN space本来是个不错的平台,后来换了wordpress,写过几篇,因为丢失了大量的看客群,最后索性放弃了。Microsoft曾经的messenger, my space 和hotmail都是不错的东西,有相当的用户群,不知道为什么到最后混的还不如QQ….之前在Facebook上写过几篇,老觉得怪怪的,facebook是social的地方,是看热闹的,而blog却是安静的地方,是品心情的。所以泛泛之交往往热衷于看facebook, 不用花什么时间便知道你的最新动态,去了哪里,见了谁,一览无余。即便是没什么交情抑或不知道作何评论者,亦可以轻轻松松点一个like,表示“我来过了”。blog则不同。书写blog者多热衷于发表心灵,俗话叫做“发酸”, 能硬着头皮把你的酸文从头读到尾的,想知道你真正想法的人,恐怕就没几个了, 即便不是真正关心你的,至少也胜过速食的友情。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新浪微博出来以后,远远比新浪博客更受众。想来如果你不是什么重量级的人物,又有几个人会care你那拳头大的小心眼里到底藏着多少秘密。

我以前是很喜欢写东西的,所以读过我之前写的东西的人经常的或者偶尔的会问起我怎么不写东西了,我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没有写东西的心情。的确,写文章是需要心情的,不过其实更重要的是,写文章还需要墨水。而墨水这个东西,是需要及时并且源源不断的补充的。我来美国已经快九年了,别说补充墨水了,肚子里的这点货也是忘的快差不多了。 有一天在一家叫做岳阳楼的中餐馆吃饭,墙上挂着草书的岳阳楼记,我想了好久只能想起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么一句,一身冷汗。不过也不打紧,反正我正打算转型成为”草根流派”。

因着旧地重游的关系,信手翻了几篇旧文,一个词:矫情。两个词:还是矫情。于是我想我终于完成了从文艺 女青年到女汉子的华丽丽的蜕变。特此撰文以记之。

前几天和一个高中好友聊天,问我怎么不写东西了。确实,我很久很久很久没动过笔了,一来是忙,二来是没有心情,生活越来越机械化,人也越来越麻木。直到出了ABC的事情。我几次三番的想表达自己,却发现下笔的时候是多么的力不从心。我从来不是只会写风花雪月的人,是什么让我们磨平了棱角?又是什么让我们丢掉了热血?

暑假的时候陪爸妈看《鬼子来了》,他们接受不了,说这电影是侮辱中国人,可我不觉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太多的勇气,不能再失去承认怯懦的勇气。

也许我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声音被听到;

也许我能做的,只是喊几句口号;

但我相信,我们能做到的,远远不止这些。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25280070895970/?ref_newsfeed_story_type=regular

于是我站在二十九岁的尾巴上,对即将进入三十岁的自己说:虽然有点二,但我觉得这样子的你挺好。

我希望四十岁五十岁一直到死的那一天,我都能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我还是过去那个一腔热血满心抱负的我。

寒水若冰(五)

公元2012年1月07日, 阴

 

一阵剧烈的腹痛把我从酣梦中弄醒,我挣扎着把沉重的躯体从床上搬下来,仿佛拖着一副不属于自己的“皮囊”。 似乎每个月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提醒我自己的的确确是个女生。哺乳动物中人脑占身体的比例是最大的,分娩也最为痛苦。可即使是不受精的时候,女人也要用另一种方式来忍受疼痛,真不知道上帝造人的时候究竟在想些什么。

 

我走到厨房,给自己热了点水。微波炉上的时钟显示现在是凌晨2点27分。水寒屋里的灯光从门缝中透出来,给黑暗的客厅增添了一分不和谐的温暖。“看样子也是一个夜猫子”,我不禁想起午饭时候和水寒的一番对话:

 

“若冰,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水寒突然不着边际的问了一句。

“干嘛,你要介绍男朋友给我啊?”

“先备个案呗,要是和我不冲突,就介绍给你。”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我反守为功。

“我啊,我喜欢令狐冲那样的。”

“你若是岳灵珊还好,如若不然,可够你吃苦头的。”

“那也值得啊!”

“值得就好。”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每个人的一生,想必都曾义无反顾地爱上过某个人,只是铅华洗净之后,是否还能毫不犹豫地说一句“值得”?

“该你说了,想什么呢?”水寒问道。

“我在想,究竟有多少人能够爱得无怨无悔,又是怎样的人才值得那样的爱慕。”

 

水寒沉默了,我的话仿佛在她心湖里投下了一枚石子,搅起了层层涟漪,我方才知道,原来看似波澜不惊的湖面下埋藏着一个关于爱情的古老的故事。故事,要从那个很爱很爱她的男孩子说起。他的名字叫林子成。林子成,是一个爱了她十年的男孩子。

 

“以前我曾经对他说过好多次,如果遇到一个好女孩,就不要再等我了。他总是说,会一直等到我嫁人的那一天。可是,他最终还是结婚了。”水寒说。

“如果现在林子成没有结婚,你会怎么样?

“其实他不是没提过要来美国,可是他现在在国内发展的很好,叫他来做什么呢?他又不是搞技术的,来了美国,事业反而要受到限制。有时候,一个人太爱你,愿意为你放弃一切,也是一种压力。”水寒停顿了一会,似乎又想起什么:“又或者,我还是不够爱他。对他来说,只要和我在一起就足够了,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要。但对我来说,和他在一起,还不足以承担生活的全部。”

 

我抿了抿嘴,没有说话——太爱你,也是一种压力。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这句话的。这世界上更多的人,可能从来没有人“太”爱过他们。有的女生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而更多的人,则是这场追逐中的配角,只帮自己喜欢的男生传过小纸条,而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勇气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可我不敢说他是无怨无悔的。他连结婚都没有告诉我一声。”水寒说,“也许,他后悔在我身上耽搁了太长时间,以至于现在恨不得跟我彻底撇清关系,把我全忘了。”她忽然又一改刚才低沉的语气:“不说我了,说你吧,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喜欢很man的男人,你看过《这个杀手不太冷》么?”

“你是说里面的Léon?”

我点了点头。再没有什么比铁汉柔情更令人心动的了。

“可是找了一圈,结果发现,最man的是自己”。

水寒笑了起来, 她灿烂的笑容有着极强的感染力,假如我是个男生,一定也会毫无设防的爱上她。

“你才不man呢,我觉得你可小鸟依人了。”

“我很‘小’,但‘小’不等同于‘小鸟依人’。”我1米58的个头,身体发育的像13岁的少女。记得有一次和马骁一起吃饭,waiter竟误会我是他女儿,令人啼笑皆非。

 

听水寒讲她的故事是一种享受,说到我自己时却有一种大学时代上澡堂的感觉——就那样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虽然也不见的有人注意。我赶紧把话题转移到我们正在吃的一盘洋蓟上面,以防水寒继续发问:“你说这第一个吃artichoke的人得多饿啊,这么硬邦邦的东西,居然也能想到吃!”水寒正在一瓣一瓣认真地剥着洋蓟,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问她笑什么,她说,“我觉得这个artichoke挺像你的。外表硬邦邦的,一般人走过,看一眼就跑了,只有那种特别勇敢又有耐性的,能忍受的了剥了你这一层又一层的硬壳,剥到里面才发现,居然是软软的。所以但凡能吃到artichoke heart的人,也一定都会爱上你的。”

 

我回味着水寒这番话,不知道我这只洋蓟里面是否还有一个叫做artichoke heart的东西,也许时间过得太长,连心也变成硬邦邦的了。

 

 

未完,待续。

 

本文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寒水若冰(四)

公元2012年1月06日

 

我恨人人!我恨人人!我恨人人!

人人网是中国版的facebook,却很有中国特色。它不仅将人分级,还剥夺你的隐私——如果你去看了某个人的profile,你的“痕迹”就会留在他的网页上,毫无隐藏。我平时很少上人人网,只是偶尔会在上面看到一些不错的文章,所以一直留着这个账号,闲暇的时候翻一翻。没有更新,自然没有读者,我人人网上的“脚印”也就屈指可数。

 

我是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的名字的——那个曾经多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的名字——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夜,下着很大的雪,我一个人在车站等着最后一班回家的公共汽车。夜已经深了,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漫天飞舞的雪花,静悄悄地飘落在我的发稍、衣角。昏暗的路灯在雪地上投射出一个椭圆,而我就蹲在这天然搭成的舞台中央, 用手指头在雪地里一遍又一遍地写着他的名字。我是那么的专注,竟然连车开过都没有注意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急匆匆的从我身前穿过,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破坏了我的作品。他的皮靴踩在雪地上嘎吱作响,给这死寂的黑夜添加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半小时前,我终于下决心给他打了电话,电话铃响了三声才有人接,我听得出是他。他“喂”了一声,我没有说话。电话那头的他,不知是否能听到我急促的喘息和心跳声。他又“喂”了一声,略微有些不耐烦。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出了眼眶,我用手捂住话筒,怕他听到我哽咽的声音。我在他再次开口之前挂断了电话——他一定不知道是我,他甚至,未必记得我。我曾经无数次的想象过若干年后和他邂逅街头的情形:他是否会在我们擦肩而过之后的那一霎那转身,哪怕只是觉得我们似曾相识?我只要似曾相识就已足够。

 

可我没想到,我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似曾相识”,他记得我,他甚至来人人网上看我。我把鼠标停留在他的名字上——时间显示为1月4日,刚刚好是我搬到湾区的第一天。他怎么会想起我?是什么原因让他在人人网上找我?我心里装了无数的疑问,却没有任何一本教材一个网站能够给我答案。我是不是应该也去看一眼他呢?“只看一眼”,我对自己说。“不,不行,如果看了,他就会知道的。”“知道又怎样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不行,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为什么还要在意呢?”我脑子里反复不停的出现着这两种敌对的声音,让我不知所措。还是掷硬币吧,正面就去看,反面就不看。一枚硬币被抛在空中,优美的画了个弧线做了几周空翻之后落在我手心——是一只鹰的图案。这是正面还是反面呢?应该是正面吧。我如释重负,仿佛自己又成功地解决了一道世界难题。

 

就在我把鼠标点在他名字上的那一刻,我突然间明白了——其实,他根本没有记起我。我只不过是留在他页面上的一个陌生的名字——从前的某一天,我曾经去看过他,并在那里留下了我的“脚印”。因为陌生,他才会想到要看看这究竟是谁,他断然不会知道这就是若干年前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打电话给他却又不说话,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地刻在雪地里却因此误了车走了两个钟头才回到家,却在多年之后仍为他纠结的傻女孩。他从来没想起过我,从来没有。

 

网页打开了,首先印入眼帘的是正中间的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合影。他站在左边,已有了中年男人的发福,人也苍老了很多——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神采奕奕的他去哪儿了?那个永远带着自信满满的微笑的他去哪儿了?我从没想过,生活也会把他摧残地如此狼狈。岁月在他的脸上划下的沟壑写尽了沧桑二字,才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好像已经是在下半生了。我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我认识他并不是十几年前,而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人生若只如初见。”我默默的念叨着,也许,有些人,有些事,只应封存于记忆之中。又或者,我们所怀念的,只不过,是那个曾经傻傻爱过的,义无反顾且无怨无悔的,自己。

 

 

 

未完,待续。

 

本文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寒水若冰(三)

公元2012年1月05日

 

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毫无悬念地聆听了老妈的谆谆教诲:“工作要做好,但也不能只顾工作,要多出去参加活动,多认识些人……”我一如既往把手机放成免提,任老妈在地球的另一端说教,我却兀自一旁收拾东西。还好,寄过来的一箱子书完好无损——由于我的粗心大意,邮寄的时候,居然忘记写门牌号码,这箱书也因此在邮局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趟了一整个星期。拆开纸箱,翻出压在最下面的那些日记本,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再整整齐齐地摆在我下午刚刚搭好的书橱里。至少,我还拥有这些回忆,哪怕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我随即意识到,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大把大把的时间都用来谈恋爱了,很少会去把那些幸福的时光定格成文字,总以为还有一生一世的时间去描述;而落墨成书的却尽是些阴暗晦涩、一个人仰着头数星星的日子。想来失恋比恋爱更造就诗人,其实不无道理。分手的时候,我对马骁说还是朋友。但此时此刻,从此以后,我晓得他只会是我日记本中出现的一个姓名而已,开心的时候,我不会告诉他,伤心的时候,我更加不会让他知道。

 

“你在干嘛呢?有没有听我说话啊?”老妈的一声喝令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年教学经验的老师,侦察学生是否专心听讲对她来说绝对是小菜一碟。

“听到了啦,说来说去还不是那些陈-词-滥-调。”

“那你倒是弄点新鲜的事情让我说啊!”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累了,睡觉去了。拜拜!”我在老妈能够提出抗议之前挂断了电话。长这么大,可能我还是头一次让爸妈这么操心,我能说什么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着急,我比他们更着急,可是着急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圣诞老人真的存在,我会在每一只袜子里都塞一张写着“Mr. right”的纸条,可就算我许再多的愿,还是不可避免的成了“Miss left”。

 

我正想着,听到钥匙插进门锁口的声音,室友回来了。新室友叫江水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共同的han字,只是第一眼见到她,我便觉得很亲切—— 颇有种“眼前分明外来客,心底恰似旧时友”的感觉。水寒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立刻觉得非常惊艳的女孩子,她更多了几分含蓄收敛的美,白皙的皮肤,玲珑有致的身段,五官算不上精致,但放在一起却非常有味道,尤其是她的眼睛,清澈纯净,只能用一汪湖水来形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见到我屋里乱成一团,她热情的过来打招呼:“要帮忙么?”

“没事,我一个人应付的来。”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又补充道,“习惯了。”

“你一个人么?”水寒突然问到,“我是说,你有男朋友么?”

这个问题有点唐突,我愣了一下,摇了摇头:“你呢?”

“我也一样。”

“怎么会啊?”湾区不是有好多单身的男生么?”

水寒抿了抿嘴唇,顿了一下,似乎在忖度该说什么,最后以一句似有还无的话作了回答:“我也说不清楚,你呆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未完,待续。

 

本文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寒水若冰(二)

公元2012年1月04日

蓁蓁是唯一一个送我去机场的,我PHD读了六年半,毕业的时候,认识的人几乎都走光了。马骁也提出要给我送行,被我拒绝了。 马骁是我的ex, 他敏感且悲观,其实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认识他的时候,也许是骨子里的母性迸发,我总想要把阳光撒进他的阴霾世界里,可我忘了,我叫韩若冰,其实,我自己也是一个需要被温暖的人。我跟马骁谈了五年的恋爱,分手的时候,老爸老妈从最开始气急败坏地质问我分手的原因,到后来苦苦哀求是否还有复合的机会,直到最后下了通牒——一年之内必须找到男朋友,否则卷铺盖滚回家。

我便是带着这样的mission impossible来到的加州。飞机抵达旧金山时已是傍晚十分,又因为天气原因,在旧金山上空盘旋了好久才终于落地。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来旧金山都会下雨,之前的两次是过来interview,时值仲夏,理应是旱季。来接我的professor一见面就说,这么百年不遇的雨,居然就叫你赶上了。我不知道这对我来说究竟是坏事还是好事,我只知道那个时候,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 “The coldest winter I ever spent was a summer in San Francisco”这句话的涵义。那天,我独自一人去了金门大桥。据说 金门大桥是自杀的首选圣地,站在桥上看太平洋的波澜不惊,确实会让人觉得,连死亡都是那么的静谧、浪漫,会忍不住想要抛却尘世拥入自然的怀抱。从前,我一直想不通写得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的杰克伦敦怎么会自杀,登上金门大桥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假如杰克伦敦在世的时候,这座大桥已然完工,我想,他应该不会选择服药的方式来结束他的生命。有些人的一生,注定是要用轰列两个字来镌刻的,连死亡也不例外。

此时此刻,站在金门大桥的一端冻得瑟瑟发抖的我,是多么地希望能有一个人握着我的手,用他的体温融化我内心的冰川。可正是因为这样,我咬着牙,一个人顶着凛冽的寒风从一头走到另一头,只是为了告诉自己,不,我找一个人,不应该是因为需要,而是因为值得。车子坏了跑不动,我可以自己修;米袋太沉抗不动,我少买一点;蜘蛛蟑螂我掀起鞋底上去就是一掌;最要命的是连搬家这件事情我也自己搞定。是的,我已经习惯了一切都依靠自己。又或者,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的独立,只不过是我害怕被拒绝—— 美女们扬扬眉毛就能得到的东西,我只能靠自己去争取——可正因为如此,我才能有机会在踏过一个又一个低谷,跨过一道又一到险川的时候,轻拍身上的灰尘,对自己说一句,“若冰,好样的!”

下飞机等行李的时候, 有个男生站在我身边,看见我想要把托运的大箱子从转盘上取下来,便说“我帮你吧”。说话间,已经帮我把箱子提起来放在地上。我抬起头打量了他一番:居然是一个帅哥,眉毛浓密,鼻梁高挺,算不上俊俏,却十分刚毅。他的穿着,虽不时尚,却颇为考究,想必不是穷人家的孩子。我微笑着对他说了声谢谢,接下来的话还没想好要说什么,便只听到一个甜得发腻的声音娇声娇气的说,“你跑到哪里去了嘛,叫人家好找!”我沿着声音的方向看去,是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子,亮红色高跟皮鞋,米色的公主裙上印着若隐若现的杂色碎花,发稍卷成大波浪,发间露出亮闪闪的大耳环。我有些近视,加之距离原因,她的眉目唇齿看不十分清楚,只是依稀觉得色彩很浓艳,像是一幅油画——每个物品的线条并不是非常清晰,但色彩的堆叠却让整幅画面看起来极具立体感,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男生听到召唤,朝她那里望了一眼,转过脸来,对我说了句“不好意思”,便径直走向女生,留下我一个人拖着笨重的大箱子,朝机场外走去,一边走一边想:就是,帅哥身边怎么会没有美女陪伴呢?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出现的,却是亦舒《波心》里开场的情节:莫纫玉并不是小家碧玉,她独立要强,日子过得优哉游哉,停车场里偶遇高帅富的周成辉并且从此谈起了恋爱——如果就此步入婚姻殿堂,这大概就是一个枯燥的青春偶像剧的情节,可纫玉没有。在富家少奶奶的身份和自己奋斗过自由的生活之间,她选择了后者。我想了想,坚定了自己的决心:如果我是莫纫玉,应该也不会嫁给周成辉。接着我笑了:对一个连米粥都喝不饱的穷人来说,讨论到底是鲍鱼翅参好吃还是燕窝熊掌有味是没有意义的。我于是加快了步伐,准备开始融入新的生活。

未完,待续。

本文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寒水若冰(一)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那是扯淡,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就叫青春。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我们挥霍了的,却又无怨无悔的,青春。

公元2012年12月20日

深夜,我洗漱完毕正待上床,定闹钟时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日期——12月20日。“12月20日,”我心想,“明天就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了。”想到这里,脑海里浮现出电影《后天》和《2012》的若干镜头,不知道为什么,又冒出来“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这样的句子。世界末日了,该做点什么呢?

我正寻思着,手机突然“嘟”了一声,是一封新邮件。奇怪,发信人是我自己。就在我要点进去check email的一瞬间,我忽的想起来,一年前,我曾经看到过一个网站,内容很简单,就是给未来的自己写一封信,该网站会在你所指定的时间把这封信发送给你。我的思绪一下子飞回到一年前,那时正值毕业前夕,赶实验,补数据,写paper,改论文,忙得焦头烂额。可是尽管如此,倒也乐得充实。一方面,工作已然有了着落,解决了温饱问题;另一方面,要离开现在这个我所生活了六年的地方去到一个全新的陌生环境——传说中的硅谷,我心里一半忐忑一半期待,复杂得很。

想到这里,我走到书桌前,打开抽屉,取出我的日记本。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一直坚持着从小学就养成的写日记的习惯,倒也未必是每天都要写点什么,只不过是以我手写我心罢了。有些事情,发生了,无论好坏,终究都是生命中的一笔;有些人,邂逅了,无论亲疏,终究都是旅程中的陪伴。我是个喜欢怀旧的人,无论什么东西,但凡自己用过了,都当做宝贝,于是家里便收集了一堆“破烂”:小时候攒的糖纸,画的画子, 抄的歌词本 ,买的小人书, 朋友送的贺年片,鱼来雁往欲说还休的信笺,真真正正是一个都不能少。但正因为不舍得“扔下”,心思便也像滚雪球似的越积越沉,于是乎,日记本便成为我的“精神垃圾站”,有事没事的往里面倒一倒。

手头上这本日记,是我来了湾区以后新买的,预示着一个崭新的开始——然而,就像历史在一遍一遍重演一样,人生又何尝不是在不停得重复着过去的故事呢?爱了,痛了,哭了,笑了,总不长记性。我来到湾区才不过一年,便已见证了无数的悲欢离合,如此说来,自由恋爱不知道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翻开日记本的第一页,是刚来的第一天:

公元2012年1月04日

未完,待续。

本文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未经本人同意,请勿转载,谢谢。

 

昨日晚饭后,在图书馆新书架上随手翻书,偶然看到一本《西南联大的爱情往事》,翻了一下目录,就放不下了,文字很朴素,有温情,有悲凉。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做西南联大的口述史,再不做,就太可惜了。摘录数则故事,与君共赏。

 

1

从谁说起呢,还是从她开始吧。谈起她,总是绕不过三个男子,不知道是她成就了他们,还是他们成就了她。

十六岁,她遇见了徐志摩。

为了她,他坚决与张幼仪离了婚,即使当时张幼仪刚有了孩子。

因为她,他写出了最美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十年后,在那个大雾弥漫的冬天清晨,他死在了去见她的路上。

她将失事飞机的残骸收藏了一辈子。可是,她还是静静道:“他若是活着,我待他恐怕也是不能改的了”。

她从未接受过,她是清醒的,诗人的热烈,聚得突然,散的也快。相比嫁给徐志摩的陆小曼,她做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她最终嫁的那个男子,名叫梁思成。

他们并不是完美的,他跛脚,她有严重的肺结核,早在抗战时的李庄,就失掉了一向焕发美丽的面容;他们的真实生活也与“诗情画意”绝缘。

       许多年前,他曾问她:“为什么选择我?”

       她说:“我会用一生来回答。”

她真的用一生给出了这个答案。

1955年,她走了,他为她写的挽联是所有人里写得最好的: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他哭得那么沉痛,那么悲哀,也那么天真。他不介意她嫁的人是不是自己,他只要她幸福。也没有人觉得他爱林徽因有什么错。

他终身未娶,晚年是和梁思成的长子梁从诫一起度过的,林徽因的孩子都会亲切的叫他“金爸”。

过了许多年,有人请他为《林徽因传》写一篇序言。金岳霖认真地想了想,一字一顿道:

       “我所有的话,都应该同她自己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2

北大另一位有名的单身教授是陈岱孙,据说他爱的女子叫王蒂澄,她的归宿是周培源。

当刘孝锦拿出一沓同学照片准备为周培源挑选对象时,周一眼就看中了她,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公认的校花。

他们的爱情很顺利,婚礼是清华校长梅贻琦主持的。此后,爱花的他一直把她当花朵一般呵护。

每年春天,他们都要结伴出门踏青,他一路搀着她的手,生怕她磕着碰着。拎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女儿总在后面无奈地喊:“对不起!麻烦你们两位分开一会儿,帮我照看一下东西。”

她习惯迟起,每天早晨,他都会在她睁开眼的时候,和她说:“我爱你。”直到有一天她突然生了一场大病,再也站不起来了,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每天一大早跑到她床前,问她:

       “你今天感觉怎么样?腰还疼不疼?别怕困难,多活动……我爱你,六十多年我只爱过 你一个人。你对我最好,我只爱你!”

当着儿女的面,她不好意思:“你好烦啊。”

那一年,她已经八十岁了,他也已经年逾九十。

某个早晨,他又来和她说话,他看起来有些疲惫,她想他大概没有睡好,于是催着他再睡一会儿。

他乖乖地上了床。这一躺下,就再没有起来。

她发了很大脾气:

       “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你先送我,可你连个招呼也不打,你说走就走,你连再见也不说……”

一生当中,他对她的承诺从来没有不作数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3

听到徐志摩的故事,卞之琳想的是,若是自己,恐怕是做不到的。

许多年以后,他才发现,其实他一样做得到。

他在沈从文家第一次见到她,从此终生莫忘。他写了很多封信,但她一封也没有回过。他试图逃离,却发现爱愈发强烈,他写了一首诗给她: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他遮遮掩掩的“示爱”还是赢不得她的芳心,她更喜欢那种果敢的男子,爱或不爱,都有着一往直前的执着。

她嫁了,一个来自美国加州的男子,把加州的阳光也带给了她。她于是得以自由地生活,保留她生命中的美好与诗意。

后来,她随这个加州男子去了美国。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她依旧保留着骨子里的中国情调,穿旗袍,唱昆曲,每日临帖三小时。她无意成为书法家、文学家或是昆曲名角,书法、诗文、昆曲,只是与生俱来的爱好。

1986年,汤显祖逝世三百七十年,她应邀到北京参加汤显祖纪念活动,她与大姐合演一出《游园惊梦》,她已垂垂老矣,可扮上妆容,往台上一立,却仍是袅袅娜娜,她的水袖轻轻一扬,便赢得了满堂彩。

他在台下,看着她唱《皂罗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

这是他和她的最后一次见面,十六年后,听着她的唱片,安静地走了。

她是张充和,“合肥四姐妹”中最小的一位,她的先生,美国汉学家傅汉思。 

 

                 一曲微茫度余生

 

4

充和的三姐兆和也有一段爱情故事。

当沈从文向她送出一封一封的情书时,她是他的学生,但她不买他的账,她带着一沓子情书去见校长胡适,胡适却将沈从文大力夸奖一番,他对张兆和说:“他顽固地爱着你。”

张兆和的回答倔强而骄傲:“我顽固地不爱他。”

沈从文依然一封接一封写着信,但不再那么卑微,而是变得端然静好起来。

如此一晃便是四年,她“顽固不爱”的心终于被动摇。在新婚的甜蜜时光里,沈从文完成了他的传世名篇《边城》,当然,“黑而俏丽”的翠翠总是有着张兆和的影子。沈从文说:

        “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一直把兆和当做他的最好年龄的“三三”,是他的女神,可是,面对困窘的生活,面对纷飞的战火,童话也褪了色,徒留下一片现实的苍白。从小衣食无忧的兆和忍不住对困窘的生活心生怨责,“女神”的责备加上世俗的批判,他几乎精神失常。

很多年后,张兆和曾写过一段话:

        “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的遗稿的现在。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不明白了。”

她懂了,可他已经走了,攥着“三三”给他的第一封信。

 

       若是前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5

沈从文的学生汪曾祺更幸福些吧。

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清楚了,大概是在西南联大的一次舞会上,从此,相识、相知、相恋、相守。

 汪曾祺的一生,三起三落,两次划为右派,而她对他,从来不曾改过。

动乱时期,她也像别人家母亲那样教育孩子:“你们几个要站稳革命立场,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太亲近叫外人看到不好。”

孩子反问她:“那妈妈你自己怎么不站稳立场呢?”

“我怎么没有了?”

“你有?那你为什么还偷偷给爸爸买酒喝?”

孩子们长大后很好奇,问他们有过怎样的爱情故事。她还是当年劝他们和父亲“划清界限”时一样“口是心非”,撇撇嘴说:“中文系的人土死了,穿着长衫,一点样子也没有,外文系的女生谁看得上!”

“那你怎么会看上爸爸?”

她却像年轻的女孩子一样娇俏笑起来:“有才啊!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因为她,他的记忆没有苦难的痕迹:

       “都说梨花像雪,其实苹果花才像雪。雪是厚重的,不是透明的。梨花像什么呢?——梨花的花瓣是月亮做的。”

 

 

6

胡适和江冬秀,很诡异的一对,让人难以想到一块,但他们就这么走过了一生。

胡适是个孝子,他们的婚姻是胡母一手促成的。婚后,江冬秀总览了全部家政,胡适的薪水、出书的版税都必须一分不漏地交给她,一应开支也需她点头同意。家务她从来不沾,也不跟着胡适读书了,闲来无事,以打麻将消磨时光。

然而,在那践踏传统的年代,他并没有离婚。或许为“声名”计,或许江冬秀确有她的好。

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政治漩涡中保持清白,在学术一途上成就斐然,拥有令人尊敬的好名声,与江冬秀不无关系。娶妻娶德,他不苛求智识的匹配。

苦的是另一个人。

胡适对她或许是有爱情的,那一年,在西湖边重逢,他作了一首《西湖》的诗歌:

       “七年来梦想的西湖,

         不能医我的病,

         反使我的病得更利害了!

         然而西湖毕竟可爱。

         轻烟笼着,月光照着,

         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

         前天,伊也未免太绚烂了!

         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窥着,

         不敢正眼看伊了……”

只是江冬秀的存在,注定她是一个悲剧。最终,她堕了他的孩子。

此后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1949年,也是最后的一面。

文革时,因为这段情而受到牵连。她死于1973年,没有孩子,没有亲人。她葬在了胡适回乡的必经路上。

她不知道,早在十一年前,他病逝于台北。

查她的资料,会知道,她是中国农学第一位女教授,曹诚英。

 

                    此恨不关风与月 

 

7

吴宓第一次婚姻是轻率的,与陈心一见面结识后仅十三天,便结了婚。他心里却爱着另一女子,毛彦文。

当毛彦文与朱君毅解除了婚约后,吴宓也开始了不计后果的追求,1929年,他与陈心一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还在报纸上刊出一首情诗:

       “吴宓苦爱毛彦文,

         三洲人士共惊闻。

         离婚不畏圣贤讥,

         金钱名誉何足云。”

一时成了文化界的新闻。毛彦文,看着吴宓的坚持,态度也渐渐发生了微妙的改变。1931年,他拍电报给她,让她火速赶来巴黎结婚。她终于动摇了自己最初的坚定,说服自己再相信一次爱情。

她来到了他身边,然而,他却犹豫了。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苦苦追求着她,而她始终拒绝,他已经分不清他追她是基于爱情,还是基于习惯使然了。也许,他根本就没想到她会答应,也从未做过婚姻的准备。

从此,他彻底失去了她。

1935年,毛彦文嫁给了年长她三十有余的熊希龄。两年后,熊希龄心脏病突发,病逝香港。

他重新开始追求她,盼着“再续前缘”。然而,此时的她,已是心如枯井。直到1999年,102岁的她去世,都没有再嫁,独自走过了大半个世纪的时光。

他留在了大陆,晚年凄凉,弥留前,仍然摆脱不掉文革的阴影,挣扎着喊:“给我水喝,我是吴宓教授!给我饭吃,我是吴宓教授!”是年1978年。

 

 

8

吴宓当年曾说:“自古人才难得,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的人才尤为不易得,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先生,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他们都是人中之龙。”这篇日志就以他俩收尾吧。

陈寅恪刚到清华国学院时,已年近四十,他觉得婚姻是极端神圣的,妻子应该是永恒的心灵伴侣,他宁可单身,也不肯将就。父亲急了,告诫他如再不定下婚姻大事,自己便要强行做主。

唐筼的出现恰逢其时。1928年,他们在上海成婚。这个毕业于金陵女子大学,写得一笔娟秀小楷的才女,从此默默退守在陈寅恪的身后,这一退,便是一辈子。

抗战前的日子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她在花架下伺候她的瓜果花卉,他在花架下教孩子们背诗。

同当时所有人一样,他们的幸福中止在1937年的夏天,此后的日子,一直颠簸流离,陈寅恪的双目几近失明,她担当了他的书记官,给他读书读报,随时记录他要写的书信和诗作。在她的帮助下,陈寅恪慢慢振作。

1948年的上元灯节,她兴致勃勃地买来了烟花,绚烂烟花在半空瞬间绽放,他目不能视,却面露笑容。

1962年的夏天,陈寅恪摔倒,右腿骨折,不能再行走。两年后,八十余万言的《柳如是别传》完稿。

在动荡的日子里,他仍然竭力维持着残存的尊严,唯一一次“低头”是为了她。

当时,护士全被赶走,三个女儿都在外地,于是,照顾他的重任便全落在了她身上。她也已是逾七旬的老人,力不能支。陈寅恪于是给校方写了一份“申请”,语尽哀凉,请求动用自己冻结的存款,雇佣一位老工友。

他没有得到批准。

一次,她心脏病突发,几欲死去。他提起颤抖的手,预写挽联:

         “涕泣对牛衣,卌载都成肠断史;

            废残难豹隐,九泉稍待眼枯人。”

失明的眼里,渗出了泪。六个月后,他油尽灯枯。

她从容料理了他的后事,四十五天后,亦追随而去。

 

 人间自古伤离别,真信人间不自由

 

9

当年的清华,也是男多女少,女生都被宠爱着。女生宿舍名曰“古月堂”,常常站着等候女友的男生。钱钟书就是其中之一。

他与杨绛,佳偶天成,婚礼共两场,杨家采用西式,钱家采用中式。一个月后,他们双双离开江南,乘船赴英游学。

在牛津,他们一起读书,一起漫步,一起背诗,一起看风景。不久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阿圆”。

钱钟书在生活上都是笨手笨脚的,分不清左右手,不会系鞋带,甚至不会戴手表。他天天在家和医院两头跑,老闯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

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弄坏了门轴、砸碎了台灯。

每次她都笑眯眯的说:“不要紧,我会洗,我会修。”

可是,“笨手笨脚”的他居然学会了做早餐,从此就为杨绛做了一辈子的早餐。而她也真的把他做的“坏事”都修好了。

抗战八年,他们留在了上海。贫穷摧毁了他们一家的身体,她持续不明原因低烧,他几乎每年生一场大病,阿圆也得了骨结核差点死去。可是,他们的日子依然过得生动有趣。女儿睡觉,他乘机在她的肚皮上画鬼脸;有什么好吃的,总逗女儿“baby not eat ”;杨绛又好气又好笑:“我养了两个小孩子”。

据说,钱钟书还有一部小说《百合心》,以女儿为原型,阿圆要看,他就跟阿圆捉迷藏,最后自己也不知道把书稿藏哪了。

这八年并不是他们生命中唯一的艰难时期,后来,他们还经历了同样艰难的“文革”岁月。再后来,他和女儿都病了,这回是杨绛在家和医院奔走,先送走了女儿,又送走了他。去年,她一个人走过了一百岁。

钱钟书是这么形容她的:

       “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

          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

          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答报情痴无别物,心酸一把泪千行

10

抹去名字,或许这就是你的故事。

只是,换了朝代,变了世道,还能守得住那一身风骨,留得住那一世风流吗?

###################我是华丽丽的分割线###################################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改不掉晚睡的坏习惯。

也许,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抛开世俗的烦扰,静静的坐下来,听一首曲子,读一篇美文,远离尘世间的一切喧嚣,沉浸在,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任尔东西南北风,都与我无关。

昨天说到穿越,今天再说一说。如果能够选择,我有两个时代想要回去,一是三国魏晋南北朝。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恐怕连苏轼也后悔晚生了一千年,没能在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歌以咏志。至于魏晋,则另是一番风度。别的且不必说,单单是曹丕在王粲坟前学驴叫那一出便足够令人“心驰神往”。。。

另外一个年代便是二十世纪初,也许正是因为生逢乱世,才能造就这么多思想文化的激烈碰撞,才能孕育出陈寅格钱钟书金岳霖等一代大师吧。令我常常不解的是,那个时代的人为什么英语可以学的那么好。。。。林语堂居然用英文写《京华烟云》。。。

写paper写到恶心想吐的时候,唯一的好处,便是会突然冒出来两句中文,比方说这个: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哪得功夫。近来始觉古人书,信着全无是处。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每次读到这里,都喜欢的不得了。爱屋及乌,便恨不得能够嫁给辛弃疾。像他这般文武双全,有着铮铮铁骨,又不乏诙谐幽默的男人,古往今来恐怕也没有几个。如果真有穿越这回事,我反正是决计不愿意跑到皇宫里去折腾的,哪怕是三千宠爱在一身又怎样,远不如仗三尺青锋走天涯来得逍遥自在。我想我这一生,可能都会像一只蒲公英,风停的时候落下,风起的时候,又会抖一抖身上的尘土,继续上路,哪怕在前行的路上迷失了自己,我也不愿停下来落地生根。

 

很久不写中文了,生疏了很多,写出来的句子总觉得矫情。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有人看我的blog,同实验室的师姐对我说,继续写啊,不然荒废了。我想,我那一亩三分田,久不耕耘的,早就杂草丛生了,我也由着它去,杂草就杂草吧,也是一种不羁的美。在Facebook上加了两个group,却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命题作文。。。大概是我太意识流了,话说着说着就不知道翻了几个筋斗蹦到九霄云外去了。。。眼看大家都交了作业,心里惴惴不安的,心想我大概只有被赶的命了,也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其实阿Q精神还是值得推崇的。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想,没有什么比这首词更能形容我这十年的变化。十年前,信心满满朝气蓬勃,天不怕地不怕,未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满怀着憧憬。那个时候的我,喜欢书写心情,无论什么事情都要拿来原创一把,挖两三个坑,灌几坛子水,有事没事哀怨两下。十年后,已经没有了写东西的心情,甚至哪怕是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能够写下来的,却也只是寥寥几句不着边际的话——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与人言者无二三,确实是这个道理。前几天与人聊天,被告之:等你过了三十岁就会发现,身体和精力都在不可逆转的走下坡路,而你却束手无策——一句再真实不过的话,却是如此凄凉。从前,不曾羡慕任何人,觉得一切皆有可能,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现在,开始对自己失望,发现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即便再努力也无能为力,连自嘲的勇气都不剩下。

也许,人都是这样长大的,像正弦函数一样,爬过顶峰,就必须经过谷底。

重要的是,在经过谷底的时候,还能有勇气,拍拍身上的尘土,继续前行。